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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百零四章香气太勾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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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李梦贤是文化人,自然不能跟大毛、小黑似的恶狗抢食。

  上次蹭着白玉堂的生蚝吃的有点没形象,那也是因为太饿的关系。

  这一次,李梦贤自己带了一堆猪蹄子过来,可是做好了充足的准备。

  他摸出自己准备的黄酒,想吩咐谁帮着温一下,左右一看,除了抱着膀子站在一旁的白玉堂,竟是没一个闲人,都在吃猪蹄呢!

  “得!还是得自己动手!”李梦贤自嘲一笑,倒也并不排斥,他倒了一碗热水,拿了酒壶,把黄酒坛上的封泥拍开,温上了了一壶热酒,这才夹了一块猪蹄塞进嘴里,“有酒有肉,快活似神仙!”

  “嗤……”白玉堂嗤笑一声,“黄酒有什么喝头?等着啊,我带了洋鬼子的酒给你们尝尝!”

  白玉堂一早就说他带了东西在门外,他没搬进来,本来想着使唤大毛、小黑来着。

  结果被李梦贤一打岔,这会儿没了闲人,他也只能自己动手。

  听说白玉堂带了洋酒过来,林放不由得瞄了一眼过去,差点笑出声。

  他还以为是什么洋酒,结果就是几捆麻绳捆绑着的啤酒。

  看到这几捆啤酒,林放不由得想起了小龙虾。

  搁在后世,夏天的傍晚,大排档出摊,要上几扎啤酒,配上一盆小龙虾,那是很多人一天最快活的时光。

  麻辣小龙虾的味道,很是怀念啊……

  “白老板,麻烦给我一瓶。”林放倒也想尝尝,民国时期的啤酒,到底是个什么味道,是不是和后世一模一样。

  “好嘞!林爷,您是要哪一种?要友啤还是要怡和?”

  嚯?

  还不止一种?

  林放有些惊讶。

  “那就一样给我来一瓶!”林放又吩咐齐瑞珠道:“瑞珠,去我房间里,拿几个玻璃杯过来。”

  玻璃杯在这个年代算不上什么奢侈品,只是却也不怎么便宜。

  林放刚开豆花小店的时候,可没闲钱买这玩意儿。

  也就是前段时间收拾鳄鱼帮的匪徒,回来的路上看到,顺手买了一副。

  本是打算留着喝茶的,赶巧后来白玉堂带了只紫砂壶过来。

  用紫砂壶喝茶不但更加醇香,也更有意趣。

  这副刚买了没多久的玻璃杯也就闲置了下来。

  正好,现在拿来喝啤酒,也算是相得益彰。

  “好嘞!”白玉堂爽快的答应一声,拆开麻绳,拿了两瓶啤酒过来,放到林放面前,“这友啤是新出的,别看黑乎乎的,听说口感很好,很好喝,德国洋鬼子最爱这种!”

  “这是德国货?”

  “那倒不是。”白玉堂干笑一声,摸着鼻子道:“应该算是英国货吧?听说是老板是英国人,不过厂子就在咱们本地,还挺大的!”

  “行,我尝尝看。”林放笑着点头,接过齐瑞珠洗刷好的玻璃杯,用拇指顶开啤酒盖,斜着倒了一杯啤酒出来。

  “林老板,您这是……喝过?”白玉堂看到林放娴熟的动作,大为惊讶,“我来过这么多次,怎么没见着你喝?”

  “自然是喝过,还挺不错。”林放点头承认,“没有合适的下酒菜,也就懒得喝。下次我弄点小龙虾,那东西和啤酒才是绝配!不过,用来搭配猪蹄,倒也不错。”

  “洋鬼子的酒有什么好的?”李梦贤正在品味猪蹄的美味,差点没唱上两句,听了这话,一拍桌子,“要论好酒,还得数黄酒最好!尤其是我带来的这坛绍兴陈年花雕,你们喝了才知道,什么是真正的好酒!”

  “李先生,这就过分了啊!”白玉堂有些不高兴,“我不就说了句你带来的猪蹄不是什么好东西,你就记挂到现在?等我把啤酒拿上来,你非得怼回去心里才舒坦?”

  “我没那么小气!”李梦贤微微有些脸红,“我就是心里觉得有点不舒服。那些个舞厅崇洋媚外,爱卖啤酒也就罢了,咱们自己人聚会,还是应该支持国货!”

  “李先生,你支持国货还不如支持我们东家酿的新货!”大毛在旁边插了一句,“我们东家酿的新酒可好了,好喝还不上头!”

  “林老板,你酿了新酒?我怎么不知道?”李梦贤大为惊讶,“能不能让我尝尝?”

  “想多陈化一下,就没急着摆上来。你来的少,不知道不足为奇。”林放笑着解释了一句,“瑞珠,去拿一坛新酒出来,让李先生尝尝味道。”

  “林老板,你可真不仗义!”白玉堂也有些不满,“他是来的少,我可没少来,我都不知道你酿了新酒!一会儿,你可得多喝几杯!”

  “好,一定多喝几杯。”林放笑着答应,“不过这啤酒,我就不多喝了,我还是多喝点白酒吧。”

  来到这方民国世界,林放还是第一次接触啤酒。

  倒是不知道,啤酒过敏的症状,有没有跟着带过来。

  想来应该不会。

  毕竟如今的灵魂已经强大了太多太多。

  可身体还是那个身体,多少还是会有点影响。

  等齐瑞珠抱了一坛白酒过来,一张八仙桌上可就精彩了。

  菜就一种,酒倒是摆了三样。

  黄、白、啤,三国鼎立。

  林放闻到空气里飘过来的卤猪蹄的香味,又看了看时间,觉得差不多也就站起来。

  “你们先喝着,我去把卤猪蹄盛出来。”

  “不急!不急!”李梦贤抹了一把嘴,把嘴里的猪皮咽下去,“我们等林老板过来一起!”

  哪怕李梦贤吃遍十里洋场,也见识过南北佳肴,中外美味,可猪蹄,他还真是没有吃过什么好吃的做法。

  上档次的馆子,是不会炮制这等下脚料的。

  民间手艺人的美食小摊,他又不太愿意尝试。

  偶尔尝了那么几次,味道也是一言难尽。

  今天他才算知道,猪蹄是何等的美味。

  同样是猪皮,什么扣肉上的,什么肘子上的,什么红烧肉上的,都没办法和猪蹄上的相媲美。

  一会儿的功夫,李梦贤都已经吃了不下五块猪蹄,选的全都是多皮多筋的。

  猪肉他也就是一开始吃了那么一口,后来夹的,全都被他给抖了下去,只要皮和筋。

  红烧猪蹄已经这么好吃,李梦贤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,其他的烹饪方法,又能把猪蹄做成何等可口的食物。

  小火慢卤,两锅猪蹄的香味早就一点一点的飘出来。

  等到林放打开锅盖,这下子别说是屋里的几人,就算是街对面正忙着帮林放新建改造铺子的工人,都忍不住连连的吸气。

  “什么东西这么香,妈呀,这也太好闻了吧!”

  “闻不出来,不过肯定是煮的肉!只有肉才会这么香!”

  “放屁!谁还不知道这是煮的肉啊?煮菜谁舍得放这么重的料?还不是对付对付能吃就行?”

  “哎!你们说,香味会不会是对面飘过来的?”

  “对面?你是说那家一天开不了多久的小馆子?”

  “什么小馆子!那可是整个十里洋场,最有名的小馆子!”

  “那还不是小馆子……”

  “呵……你家的小馆子里有麟级厨师坐镇?什么都不懂,就知道瞎说!”

  “真想尝尝啊……”

  对面的铺子重建改造,林放压根就没出面。

  还是找了牙行的中人负责,他只管给钱提要求。

  别说,虽说这是在民国。

  很多东西采买起来都不算方便。

  可只要钱给够,做出来的东西那真是没的挑。

  林放都不用去监工,只是偶尔开门的时候,往对面看上两眼,就能看到对面的铺子,从摇摇欲坠的陈砖烂瓦,慢慢的变成了古色古香。

  带队的大匠据说祖上修过紫禁城,前些年大清还没亡的时候,也有幸修补过皇城,也就是林放瞄准的是低收入阶层,没让装修的太好,要不然一准给弄的富丽堂皇,比皇宫也不多让。

  听到手下的工人越说越不像,一个个连连吞咽口水,大匠不由得笑骂了一声:“你们这群馋嘴的猴子,我是短了你们吃,还是少了你们喝?赶紧给我干活!”

  “小六子,去对面的东斜街,到’阮二姐糟卤’那里,买些猪头肉回来!”大匠骂完之后,转身指示了一个小工去采买,“把钱拿好,记得再带坛酒回来!”

  “二爷仁义!”

  “跟着二爷干,就是爽利!”

  “二爷万岁!”

  “少贫嘴!”大匠忍不住又笑骂着警告他们,“嘴上没个把门的!也就是大清亡了,要不然就凭你们这一句‘万岁’,咱们都得坐大牢,弄个秋后问斩都算轻的,搞不好啊,还得诛九族!”

  “没那么严重吧?”

  “就是,不过喊句’万岁’,怎么就诛九族呢?”

  “我前些日子,还看到有留辫子的秀才念着大清的好呢,不能这么黑暗吧?”

  “呵呵……”大匠冷笑一声,“你们该庆幸,你们活在如今这个时代!你也不想想,鞑子才多少人,咱们汉人又有多少人!那可是四万万同胞啊!打个比方,你去放羊,羊不听话,你怎么办?还不得杀一儆百?杀一个不管用怎么办?那就接着杀,杀到其他羊胆寒为止!”

  听大匠说的恐怖,一群工人顿时就缩起了脖子,脊背都有些发寒。

  好在小六子腿脚麻利。

  从西斜街跑到东斜街还是有些距离的,他没一会儿功夫,就一手提着牛皮纸,一手抱着酒坛,大步进了铺子。

  “二爷,酒和肉都来了!”小六子左右看了看,下脚的地方倒是有,可满屋子都堆着东西,他一时间却找不到地方放酒肉。

  “这儿!放这儿!”工人里有眼色的不少,搭把手,把地上的建材随便一搭,就垒出了一个极稳当的小桌子。

  “肉倒是好说,用手撕着就能吃。就是没有碗,这酒大家只能轮着喝!”垒好桌子,有人觉得有些遗憾,“要是能跟对面借几盏酒碗就好了。”

  “也不是不行……”大匠略一沉吟,“你们先吃着,我去对面问问。”

  “二爷,先吃两口再去呗!”

  “是啊二爷,您不吃,我们怎么好下手?”

  “行吧……”大匠略一沉吟,拽下脖子上的毛巾擦了擦手,撕了块肉塞进嘴里,“得嘞,我吃了,你们吃着,我去问问。”

  咸香可口的猪头肉入口,罗满福差点没嚼,一口就给咽下去,“味道真是不赖!”

  听到罗满福这番话,周围好一阵哄笑。

  “二爷,瞧你说的!谁不知道方圆十里,就数’阮二姐糟卤’最是美味?”

  “要是能把阮二姐给娶回家,我这辈子怕是都不愁没肉吃咯!”



  “想什么好事儿呢?能轮得着你?我听说,阮二姐凭着这一手糟卤的手艺,求亲的媒婆能从他们家门口一直排到外滩去!”

  罗满福有些不舍的看了一眼油纸包里的猪头肉,转过身,大步走向对面的豆花小店。

  离的远就觉得香。

  越是走近,这味道就越是勾人。

  罗满福站到豆花小店门口的时候,嘴里的口水几乎不受控制的疯狂分泌。

  特别是他刚刚吃过阮二姐家的猪头肉,嘴里还残留着那美妙的味道,闻着这香气,遭受的折磨也就加倍的难以忍受。

  叩叩叩!

  罗满福稍微整理了一下自己,连吞了几口口水,这才敲门。

  大门一开,罗满福的视线甚至都没在齐瑞珠漂亮的脸蛋上停留一秒,就穿过她去直追香气的源头——那不停冒着热气的两口卤锅。

  真是香啊!

  “这位老人家,您这是有事儿?”齐瑞珠好奇的望了罗满福一眼,看到他望着卤锅吞咽口水,心里不自觉的生出一抹自豪。

  俺们东家真有本事!

  “不好意思啊老人家,这个时间,我们不开店的……”

  “不开店你们弄这么多好吃的?”罗满福甚至都忘了自己是来借酒碗的,直勾勾的望着林放盛出来的两盆猪蹄,两眼放光,“这是猪蹄子吧?怎么这么香?怎么卖的?”

  “不好意思啊,老人家,我们这是做了自己吃的。”齐瑞珠更觉好笑,“呐,我们店里要卖的东西,都在这上面写着呢。您要是没别的事,请回吧!”

  罗满福这才收回视线,往齐瑞珠手指的方向看了一眼。

  豆花饭一份20铜元,配两碗米饭。

  梅菜扣肉,50铜元一份。

  咸鸭蛋,10铜元一个。

  皮蛋,15铜元一个,配蘸水。

  饭菜这么便宜,他们怎么赚钱?

  罗满福看了一眼价目表,大吃一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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